桥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桥东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 2015-12-28 作者:邢台市襄都区委编办
桥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桥东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清单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18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邢台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邢政办发【2015】17号)要求,对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组织编制了《桥东区政府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保留实施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2项,明确除中介机构编制外可自行编制的审批要件6项,纳入区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4项。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
区政府部门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桥东区政府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未纳入清单的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纳入清单的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实施动态调整。今后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通过此次清理规范,明确除中介机构编制外可自行编制的审批要件,申请人可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政府部门不得干预。
二、加强中介服务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机构监管、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考核评价、社会监督等制度体系,依法加强对本部门管理范围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形成中介机构管理长效机制。要建立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执业举报投诉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积极探索运用智能监管方式,加强对中介服务情况的监督,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公开公示
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尽快完善审批程序,确保与清单保持一致。今后,要根据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告知公众,以便企业、群众查询和监督。
附件:1.《区政府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 《除中介机构编制外可自行编制的审批要件清单》
3. 《纳入区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
桥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7日
附件1
区政府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 编码 |
行政审批事项名 称 |
审批类别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 称 |
设定依据 |
要件名称 |
服务时限 |
备注 |
1 |
14001 |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批 |
行政许可 |
桥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双方协商约定 |
|
2 |
14002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桥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订)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3 |
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订)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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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4003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桥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安全评价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三十三.三十五条 |
安全评价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5 |
14004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
行政许可 |
桥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编制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九条 |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书 |
双方协商约定 |
|
6 |
02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行政许可 |
区发展改革局 |
1.节能评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主席令第77号)第十五条 |
节能评估文件 |
双方协商约定 |
|
7 |
02002 |
限额以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 |
行政许可 |
区发展改革局 |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第三条、第五条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核准制项目中的重大资产投资项目 |
8 |
0200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
行政许可 |
区发展改革局 |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第三条、第五条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核准制项目中的重大资产投资项目 |
9 |
02004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
内部审批 |
区发展改革局 |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第三条、第五条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10 |
2.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条第四款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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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项目可研报告评估论证 |
《关于公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保留合并或并联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冀政办〔2009〕25号)附件3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需中介组织审核事项表》第二项第一款 |
项目可研报告评估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技术评审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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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4.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条第四款 |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
双方协商约定 |
凡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下且建设规模小于5000平方米(含)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含办公楼项目)只审核概算下达投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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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09001 |
种子(含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桥东区农业局 |
种子(含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许可证涉及的计量检验、检定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4月29日修订)第八条 |
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检验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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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种子(含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经营许可证涉及的计量检验、检定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4月29日修订)第十七条 |
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涉及计量的检验、包装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 |
双方协商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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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9002 |
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桥东区农业局 |
出具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5月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七条第四款 |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双方协商约定 |
|
16 |
11001 |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放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区卫生和计生局 |
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3月1日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预评价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17 |
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3月1日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三条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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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1002 |
放射诊疗(介入放射学)、公共场所(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除外)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区卫生和计生局 |
1.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防护检测 |
《河北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冀法审〔2007〕85号)第七条 |
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防护检测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19 |
|
区卫生和计生局 |
2.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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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1003 |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许可 |
行政许可 |
区卫生和计生局 |
水质检验 |
《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14号)第九条、第十一条 |
水质检验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21 |
04001 |
区属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民政局 |
注册登记、变更登记验资 |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六条 |
验资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22 |
04002 |
区级以下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区民政局 |
1.变更资金验资 |
《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
验资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23 |
2.注销登记财产清算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财产清算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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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04003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区民政局 |
1.注册登记、变更登记验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第四款 |
验资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25 |
2.注销登记清算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清算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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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8001 |
取水许可 |
行政许可 |
桥东区水务局 |
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
1.《水法》(2002年修订)第七.四十八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条 |
水资源论证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27 |
200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区住建局 |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10月25日施行)第四条 |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15个工作日 |
|
28 |
07001 |
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验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7月1日修订)第五十七条 |
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29 |
2200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不含辐射类) |
行政许可 |
邢台市环保局桥东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含辐射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第十九条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辐射类) |
双方协商约定 |
|
30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不含辐射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一条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意见(含专家评审意见,不含辐射类)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1 |
22002 |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含评价文件经审批后超过五年的重新审核,不含辐射类) |
行政许可 |
邢台市环保局桥东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含辐射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第十九条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辐射类) |
双方协商约定 |
|
32 |
22003 |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
行政许可 |
邢台市环保局桥东分局 |
排放污染物监测 |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12号)第五条 |
排放污染物监测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附件2
除中介机构编制外可自行编制的审批要件清单
序号 |
事项编码 |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类别 |
审批部门 |
服务事项 |
要件名称 |
1 |
04004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行政许可 |
区民政局 |
可行性研究论证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2 |
04005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民政局 |
可行性研究论证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3 |
14002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区安监局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4 |
02002 |
限额以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 |
行政许可 |
区发改局 |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5 |
0200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
行政许可 |
区发改局 |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6 |
22003 |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
行政许可 |
邢台市环保局桥东分局 |
排放污染物技术评估 |
排放污染物技术报告 |
附件3
纳入区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纳入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 |
技术性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技术性服务提供的要件名称 |
备注 |
1 |
02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区发展改革委 |
节能评估文件评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9月17日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第十一条 |
节能评估文件评审意见 |
|
2 |
02002 |
限额以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项目申请报告评审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5月17日国家发改委令第12号)第十四条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河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外资〔2014〕1066号)第十四条 |
项目评审意见 |
核准制项目 |
3 |
0200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项目申请报告评审 |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第四条、第十六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14〕120号)第十六条 |
项目评审意见 |
核准制项目 |
4 |
22004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含辐射类) |
邢台市环保局桥东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不含辐射类)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2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不含辐射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