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襄都区机构编制网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接地气、一招鲜、见实效——桥东区编办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几点做法

时间: 2015-05-14 作者:邢台市襄都区委编办

    机构编制管理体制调整理顺后,我区编办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重点,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为主线,以加强自身建设为突破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促进全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和机制保障。

   一、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是深化各项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党的十八大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了新要求,标志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经济社会要发展就要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旧机制、旧观念,在此过程中要注重发展与改革相结合。机构编制工作是通过机构改革,用发展的眼光及时调整各单位、各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使其达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相适应,以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一)探索构建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的体制机制。通过精简审批事项不断弱化政府的微观管理职能,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在精简审批项目的同时,不断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以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在一起行使,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有效规范和监督行政审批权力的运行,打造服务型政府的新平台。  

(二)以“三定”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即将开始的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办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和前期调研工作,将调研内容分成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权限下放、审批制度改革、理清职责交叉等几个大类,到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工作。

通过调研,结合我省下发的政府职能转变调查问卷我们认为梳理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哪些权利下放,哪些职能保留,规范行政裁量权,是当前首要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作为市县政府简政放权后行政权力行使的依据。

    (三)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是围绕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认真制定《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提纲》,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将摸清乡镇基本情况、机构运行情况、管理体制情况、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作为调研工作重点,深入查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转变乡镇职能、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创新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配备乡镇人员编制的对策建议。  

    (四)以分类推进为原则,稳妥开展事业单位改革。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所以,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成为了此次事业单位分类的主导理念。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二、大胆创新,进行科学化的机构编制管理。通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运行机制,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实践过程。暴风骤雨式的改革不可能一下子解决所有问题,这就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创新,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性。1.从更新观念、创新理念入手。在工作思路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注重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由局部思考向立足全局思索转变,由注重近期成效向着眼长远效益转变。在工作方法上,勇于改革,注重创新,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认真进行吸取消化和创新,不断革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在管理手段上,狠抓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广网络技术应用,通过创新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2.深入调研,动态调整职能。毛主席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机构编制工作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工作,机构编制创新更是关系党的执政建设、人民的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各种利益关系极其纷繁复杂。所以,各种新的机构编制政策和管理手段出台之前,机构编制部门都必须要经过大量深入的实际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情况,方能在决策中不造成误会,以确保解决问题的准确性。要解决现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问题,就必须真正了解问题和矛盾的本质,通过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实地调查走访,认真听取单位和群众的声音,从实际调查中找出问题的症结,在调查中增长知识,在调研中提高工作能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建立部门工作向机构编制部门通报机制、强化编制部门的监督约束机制、职能争议协调机制,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追踪部门的履职和运行情况,做好部门机构、职能、编制的制定。

  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对机构编制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凡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报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专项办理。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控编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用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数据库,及时更新机构编制人员花名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机构编制核查,杜绝了超限额设置机构、编制混用、超编进人、吃空饷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严把人员“入口关”。将把好人员“入口关”作为严控机构编制增长,严防财政负担加重的有力抓手,确保各单位新进人员均以有空编为前提。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确保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用编需求。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首先要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编制使用,对不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的人员,组织、人社部门不得办理录用、聘用、调动、调配安置等进人手续;对未办理入编手续人员,财政部门不得列入财政预算和发放工资;对擅自增加的机构编制,一律不予承认。

  ()逐步推进总量管理和动态调整办法。制定了乡镇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办法,强化监督检查,乡镇机构编制和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实行了全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编制的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强化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坚持做到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在现有存量中调剂解决。日常管理中,既做“加法”,也做“减法”,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职能调整、年报统计、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等工作,跟踪了解各单位职能和人员变动情况,对职能严重弱化和“空壳类”单位进行清理整合;对新增的工作任务,充分利用现有机构、编制、人员来承担。 

  ()保证重点领域的机构编制。在控制好机构编制使用规模的基础上,促进机构编制资源向关系民生民计,可持续发展领域倾斜。针对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及时启动乡镇卫生院核编工作,规定每个乡镇原则上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2名编制的标准核定编制联合卫生、财政部门深入进行调查,做好制定公立医院定编标准的前期准备工作。“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中,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在生产、加工、销售等过程中各部门的权责关系。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进一步学习贯彻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契机,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通过采取定期填报编制核查表、专项检查等方式,使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