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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公示“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 工作重点问题

时间: 2018-08-15 15:21:21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按照巡视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10个“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邢台市“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15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 工作十个重点解决问题

 

一、邢台市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不及时问题

邢台市桥东区市场监管局(食药)未按照《桥东区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东证办字[2016]73号)要求,及时公示2018年2月份和2018年3月份抽查结果。2018年5月20日完成整改,对抽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并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执法中及时公示。

二、邢台市广宗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未按要求公开随机抽查结果问题

邢台市广宗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未按照《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宗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15}98号2015年12月15日下发)要求,在消防重点单位随机抽查结束起20个工作之内,对2017年4月5日高强队枣园加油站抽查结果在政府外网进行公开,2018年5月18日发现后,已按规定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邢台市清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未及时衔接上级取消行政许可事项问题

邢台市清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按照《关于公布清河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清审改办【2017】1号)要求,及时衔接取消2014年5月工信部通信发展司要求取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没有向相关企业公开,管理上存在漏洞,造成了清河县佐佑众工有限公司不能顺利开展工作。2017年7月15日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进行了承接管理,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及时进行整改。

四、邢台市南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行“三项制度”不到位问题

南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未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要求,在2017年5月31日“双随机”执法抽查过程中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未佩戴执法记录仪。2017年6月5日购买10台记录仪,并及时投入使用。

五、邢台市桥西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

邢台市桥西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未按照《邢台市桥西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邢西双随机办[2017]1号)的通知要求,在2017年9月8增加了检查人员后,未立即在桥西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双随机管理系统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直至2018年3月才在桥西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双随机管理系统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2018年3月已将更新后的新增执法人员名录库上传至桥西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双随机管理系统,完成整改。

六、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巨鹿县分局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不到位问题

2018年5月31日,邢台恒丰轧辊制造有限公司在更换排污许可证过程中,工作人员未按照巨鹿县行政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优化,未能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或注意事项,致使企业多跑一次补齐材料,影响办事效率。发现问题后,该局立即按照巨鹿县行政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优化,实现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或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完成整改。

七、邢台市隆尧县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不到位问题

2017年6月30日,邢台市隆尧县行政审批局在办理唐尧中学附属小学法人变更事项当中,由于没有讲清楚办理事项,未能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或注意事项,致使企业多跑一次补齐材料,影响办事效率。2017年7月7日已根据《隆尧县教育局局首问负责制暂行办法》一次性告知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八、邢台市内丘县地税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

按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及市地税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相关工作要求,应当在15日内开展纳税辅导。邢台晓梅工艺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办理登记,邢台市内丘县地税局未在2018年5月24日前入户开展纳税辅导。自2018年5月25日发现问题后,立行立改,已于2018年5月25日入户辅导,进行税费认定。

九、宁晋县公安消防大队清单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2017年7月10日,根据邢台市宁晋县政府办《关于衔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办字[2017]12号)对“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事项进行取消,应在2017年5月12日前调整完成并公开,宁晋县公安消防大队在2017年6月25日在自查时发现,截止到2017年7月10日仍未向社会公开。2017年7月10日,宁晋县公安消防大队加强对文物古建筑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风险隐患,制定实施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完成整改。

十、邢台市邢台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

依据《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邢双随机办[2017]4号)要求:“一、按照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各单位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单位2017年工作安排,确定今年‘双随机’工作抽查计划(要求每两月至少开展一次抽查)”,邢台县文广新体局5—6月应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截止2017年6月27日仍未开展双随机抽查。2017年6月28日起,邢台县文广新体局开始整改;2017年6月30日完成整改,按照年度抽查计划要求开展抽查,规范操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