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经市委研究批准,我市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全部挂牌成立,其中10个县(区)为政府工作部门,8个县(市、区)在农业农村局加挂牌子,主要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县级乡村振兴局全部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各县(市、区)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又开启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
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县级乡村振兴局组建工作,提前研究谋划,组织摸底调研,及时研究拟定落实意见并报市委审批。在省委批复成立市乡村振兴局后,市委编办第一时间批复成立了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为各县(市、区)高质量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