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成果,市委编办结合“三基”建设年活动,扎实做好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摸清了乡镇和街道人员编制底数、审批服务执法现状。指导县(市、区)对乡镇和街道人员编制进行了摸底,协调市司法局对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办理及办案等情况、市行政审批局对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人员配备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摸底,摸清了基层人员编制底数和审批服务执法现状。
二是督促指导县(市、区)积极补充乡镇和街道人员。为保证基层人员力量满足工作需要,向各县(市、区)专门印发了通知,督促指导县(市、区)通过下沉人员、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基层人员。
三是协调做好季度考核工作。为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好基层审批服务执法改革任务,协调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分别研究制定了考核办法,建立了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审批服务工作季度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