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编办: 襄都区 信都区 南宫市 沙河市 临城县 内邱县 柏乡县 隆尧县 任泽区 南和区 宁晋县 巨鹿县 新河县 广宗县 平乡县 威县 清河县 临西县
县乡机构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县乡机构改革
内丘县:“三个明确”完成乡镇“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时间: 2020-05-07 16:45:51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内丘县紧盯乡镇改革关键环节,提前谋划、统筹协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乡镇“三定”规定制定工作4月30日,9个乡镇“三定”规定均已制定完成切实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明确一个整体方案。按照省改革意见,严格按照机构限额要求,依据各乡镇人口规模不同等因素,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将县直部门设在9个乡镇的36个派驻机构下划乡镇,切实理顺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结合派驻机构、执法机构等自上而下向乡镇划转全额事业编制,保障基层用编需求。区分乡镇人口、面积、工作任务强度,明确编制职数配备制定印发《内丘县深化乡镇改革方案报市批复,为各乡镇制定“三定”规定提供了根本依据。

明确一张职责清单。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政务办《关于印发乡镇和街道职能体系框架的通知》及附件《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指导清单》中涉及的89项乡镇职责范围;组织人员力量,围绕89项职责,逐项查阅130余部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细化成416条具体工作事项,逐项明确承办机构、易出现职责交叉县级部门等为进一步细化乡镇工作机构职责事项奠定基础。同时,结合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与乡镇整合工作,将划入乡镇派驻机构的职责进行融合确保乡镇职责事项规范全面

明确一个试点模板。以内丘镇为试点结合市级模板和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模板,规范形成标题、依据、职责定位、主要职责、工作机构及职责配置、编制职数、解释条文、实施时间基本模块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核定领导职数,起草了《乡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稿)》,在与市委编办沟通后,按照各乡镇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制定了其他8个乡镇的“三定”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各乡镇意见基础上,形成了会议审议稿。4月30日经编委会、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印发。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