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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桥东区委编办率先完成乡镇和街道“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时间: 2020-05-07 16:38:30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为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和街道改革,桥东区紧盯时间节点稳妥有序开展工作,按照“宜早不宜迟、确保改革质量”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率先完成各乡镇和街道“三定”规定制定工作,为后续改革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乡镇和街道“三定”规定是保障乡镇和街道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区委编办高度重视“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切实依照《乡镇和街道改革方案》要求,严把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分工,“挂图作战”。截至目前,桥东区所辖9个乡镇(街道)“三定”规定已全部完成,并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是加强学习,广泛论证。在制定过程中,桥东区委编办认真参照市委编办制定的乡镇和街道“三定”规定参考格式,积极借鉴其他县(市、区)先进经验,办领导班子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充分结合9个乡镇(街道)具体实际,认真讨论、逐一反复推敲。办主任刘改敏亲自率队赴各乡镇和街道就乡镇和街道改革中涉及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下放权限等问题,积极征求各乡镇、街道意见,全力确保“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是把握重点,严格审核。为切实维护“三定”规定权威性,桥东区委编办严格对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重点围绕“三定”是否符合改革精神、定责是否准确、用语表述和格式是否规范等内容,重塑审核流程,将现有工作人员分为3组,实行交叉互审、一卷多审,努力确保机构设置科学到位、职能配置合理规范。  

下一步,桥东区将围绕放权赋权、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