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2〕248号)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机构编制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各县市区编委办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和工作时间,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二、认真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各县市区编委办要认真贯彻《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规定(试行)》(中央编办发〔2010〕46号),抓好落实。统计工作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每项数据,杜绝人为改动或编造;各县市区编委办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统计数字负总责,严格把关,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提高效率,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数据
各县市区编委办要利用好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和电子编制证提供的统计功能,认真核对填报的各项指标是否与文件批复的相一致,编制职数是否与机构编制部门的核定数相一致,实有人数是否与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核准数相一致,切实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报送时间。统计数据填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编委办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报的,须在报送截止日期前正式来函说明原因。
(二)报送内容。各县市区编委办要将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与统计数据库软件数据调整一致,需报送由编委办领导或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河北报表行政机关汇总表1-3(行政编制,工勤编制,机关其他编制分开)、事业单位汇总表2-2。
另需报送统计数据库文件;由编委办领导或主管领导签字的上报函(格式见附件);经编委办领导或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包括行政统计表1-1-2、表5-1、事业统计表10、事业统计表19、各级行政编制简要情况统计表、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应包括:各层级和系统机构编制现状描述和变动情况分析、本年度军转编制分级数的文字说明、待分配行政编制分层级数的统计说明、2012年度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的情况说明以及相关工作建议等)。
(三)报送方式。各县市区编委办要由专人报送相关报表和数据库文件,不得使用明文传真、公共邮寄等方式报送,防止泄密。
附件:关于报送2012年度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年报的函(格式)
2012年12月25日
附件:
关于报送2012年度全市机构编制
统计年报的函(格式)
市编委办: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邢机编办〔2012〕 号)的要求,现将我办2012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年报上报数据文件、统计表及相关资料报送你办。
填报人:
审核人: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