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开展县级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情况调研评估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本地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情况调研评估工作。《通知》要求有关县(市、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不断提高机构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巩固和深化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成果,更好的服务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本次调研评估调研对象为2018年机构改革涉及的县级党政机构,调研评估内容为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运行情况、部门在落实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中的经验做法等,调研评估的程序、方式、内容以及结果运用等,参照《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目前,全市18个县(市、区)均已专门制定了党政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调研评估工作方案,县级调研评估工作正在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