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明确,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市委编办在推进机构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中,注重加强市级机关党的领导。在市文联、市科协等群团改革中,明确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写入其主要职责,进一步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结合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建设的实际工作需要,依据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将组织人事警务处分设为人事警务处、组织培训与警务督察处,由组织培训与警务督察处负责政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