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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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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编委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工作

时间: 2013-08-30 09:54:30 信息来源:邢台机构编制网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严格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程序,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确保登记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邢台市编委办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印发了邢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试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地核查的通知》(邢机编办[2013]23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地核查工作。

《通知》就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的原则、范围对象、检查内容、核查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核准登记的名称,与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的标记是否一致;是否按规定正确悬挂、放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单位的实际办公住所与法人证书上的住所是否一致;服务对象评价和员工自我评价等十几个方面的内容。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对申请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视整改情况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准予登记的决定。此项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在《通知》中明确要求19个县市区登记局及时开展此项工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