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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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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信用+监管”提升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

时间: 2021-06-07 10:25:40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工作,市委编办紧紧围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与市信用办协同发力,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数据运用,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

一、信用承诺与年度报告工作相结合,做到事前预防全覆盖。通过梳理信用承诺行政许可事项,制定《事业单位法人信用承诺书》,在部署2020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时,先行开展信用教育,积极引导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签署承诺书并开展信用承诺工作,确保年度报告书填写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截至目前,应年报事业单位271家全部按时完成。年报期间,核准变更登记81项,核准注销事业单位6家。

二、事业单位监管与信用评价相结合,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随机抽取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抽查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及时整改,撰写整改报告,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委编办备案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对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等情形的,列入异常信息管理。同时,将抽查结果记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与平时考核挂钩,作为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从而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和依法履职意识。

三、与信用办协同发力,有效降低信用代码重码率。市委编办积极与市信用办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省标准化院数字平台,对全市6077家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码错码校核纠错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历年因市场监管、民政、编办赋码系统不兼容造成的重码和错码问题24件。建立了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码错码校核纠错机制,确保我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零差错”。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