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审改办〔2017〕1号
武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
服务等事项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冀审改办[2017] 1号),为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省审改办等9部门取消的26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进行了衔接,决定对应衔接取消4项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中介服务取消后,各部门要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动态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项)
武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