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政办〔2015〕94号
万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2015年第一批和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5〕1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1项,衔接市取消1项、暂停2项、转为日常管理2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8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和调整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立即停止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继续实行变相审批。要认真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涉及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工作,保证顺利实施。
附件:衔接国务院、省政府2015年第一批和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万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万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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