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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肃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0-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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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肃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32日至531日,对县委编办进行了常规巡察。66县委巡察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2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十九大、二十大、一中全会精神不够深入,浅尝辄止,对如何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维指导机构编制工作缺乏深层次研究,多以会议形式学习,结合工作实际不够紧密,进行专题研讨交流较少”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三个一”学习机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交流研讨会、撰写1篇心得体会、形成1条工作落实意见建议),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月份以来,共召开3次专题交流研讨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河北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及《机构编制一百问》,共计形成36篇心得体会、36条工作落实意见建议。二是坚持学用结合,充分运用“时代动车2.0工作模式,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破局创新。6月份以来,共召开3次复盘会、1次教练会,对近期重点工作及巡察整改进度进行了整体复盘和质询,助推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够,如何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具体措施上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每月开展“机构编制大讲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文件,全面对照、查漏补缺。2023年以来,共举办了9期“机构编制大讲堂”,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素养。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共同研究全局性问题。718日组织召开2023年编办、组织、财政、人社部门沟通协商会议,就机构编制工作如何促进全县人员规范化管理、实现信息互通共享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一是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精选学习内容,严肃学习纪律,促进理论中心组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全面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五有”标准,即学习有计划、有签到、有笔记、有照片、有记录。6月份以来共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3次,持续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建设

4.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监督检查不及时”问题。

一是制定《县委编办各股室沟通联系和情况通报制度》,畅通通报协商、信息互通、问题联合督导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全面准确掌握各涉改单位工作情况。二是制定《肃宁县机构改革专项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改革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及程序,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确保机构改革成效落到实处。

5.关于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做到职责、编制和人员合理划转。二是部门职责事项全部划转的,坚持编制和人员同时划转。三是部门职责事项部分划转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划转编制、人员。

6.关于县内部分单位超编和缺编现象同时存在”问题。

一是落实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补充空编人员。二是对超编人员采取自然减员和人员流动的办法逐步解决。三是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的原则,做到进人有空编、用编先申请,对超编部门的用编申请一律不予核准,空余编制优先用于解决部门内超编人员。

7.关于部分业务工作仍需规范,提高工作质量”问题。

一是制定《“一网通办”实名制信息平台维护管理办法》,规范出入编程序保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的准确性二是探索“数据赋能”新模式,实现数据管理智慧化,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效能。

8.关于县委编办未对全县编制使用情况进行评估”问题。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制度》,构建务实管用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式强化评估结果运用,进一步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9.关于“主任办公会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明确专人负责主任办公会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记录内容、格式、载体,确保记录真实、准确、规范。

10.关于“对二十大报告中深化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所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了解的不深不透,缺乏思考”问题。

一是超前谋划党政机构改革,加强与省委编办、市委编办的沟通对接,深入调研摸底,充分做好我县党政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初步确定我县对应的涉改部门,并对部门编制、实有人数、需要划转的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清了机构编制和人员底数情况。二是持续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三规范一评价”机制,修改完善《肃宁县事业单位评价办法》,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工作效能和公益服务水平。三是探索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所需编制的问题,破解编制总量控制与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

11.关于“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的监督落实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完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公益服务清单,规范办事流程,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的规范化,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二是完善事业单运行监管“负面清单”,明确事业单位禁止或约束行为的情形,加强事业单位运行监管。三是开展事业单位试点改革工作专项评估。截至目前,已下发《关于开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评估的通知》,全县103个事业单位已开展自查并报送了自查报告,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激发了事业单位发展新活力。

12.关于“保密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照《保密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保密管理制度,做好涉密人员、涉密载体管理工作,强化保密教育培训,扎实做好保密工作。6月份以来,共召开保密工作会议3次。二是严格落实保密管理要求,为新增非涉密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粘贴保密提醒标识。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76日,组织召开了县委编办意识形态(网络)专题研讨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网络)工作形势,交流经验做法,并就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14.关于“县委办印发《关于当前县委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后未组织传达学习”问题。

68日,组织召开了县委编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坚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15.关于“‘学习强国’平台利用率不高”问题。

一是落实“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周通报制度。明确专人对本单位“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提醒,6月份以来共计通报学习情况26次。二是实行股室负责制,各股室负责人对学习情况负总责,学习成绩纳入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6.关于未完全建立机构编制问题举报制度,举报途径少”问题。

一是制定《肃宁县机构编制问题举报制度》,建立便捷、安全、高效的举报受理机制,明确受理范围,规范电话网络信访受理、查处办理、办结答复等工作程序,确保举报事项得到及时认真办理。二是在单位网站公布肃宁县机构编制问题举报热线和网络邮箱,完善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12310”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7.关于县委编办官网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栏目信息更新工作,每月至少发布信息5篇,6月份以来共发布信息15篇。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登记,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规范性。

18.关于未召集相关单位参加的议事协调会议”问题。

一是718日组织召开肃宁县2023年机构编制议事协调会议,切实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规范管理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沧编委发(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议事协调机制,增强人员录用调配、核拨经费、巡视巡察、案件查处等工作合力。

1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健全完善编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决策事项,严格议事程序,加强落实监督,推进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20.关于2021 -2022年财务记账凭证不认真,未按照会计法认真填列科目,使用自动生成模式,科目末级分录与原始凭证不符”问题。

严格落实《肃宁县政府会计准则》要求,对我办末级科目进行设置,规范记账凭证

21.关于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应缴国库资金手续办理不及时的问题”问题。

与财政局国库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应缴国库资金上缴国库相关手续,严格专项资金管理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22.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严格执行《肃宁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严肃发言流程,落实末位表态制度,逐一纪录参会人员发言情况。

23.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纳入理论中心组和党小组学习内容,加强日常学习。二是对照两个《条例》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1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24.关于“党务工作不严肃”问题。

加强机关党务工作,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请销假制度》,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25.关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形式单一”问题。

一是创新活动载体,拓展了120师革命旧址游学、“我和党的故事”教育宣讲、迎“七一”系列活动等3项“红色课堂”特色教育活动。二是丰富活动形式,开展了“防溺水”宣传教育、“反诈宣传进小区”、“庆八一 铸军魂”主题活动、“盛夏创城升温”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等4次主题党日活动。

26.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传达文件多,深入交流研讨少,导致学习质量不高”问题。

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交流研讨活动,每人结合文件精神和分管工作谈体会、讲感受,撰写1篇心得体会,针对所学内容提出可行性工作建议,确保学有所得。

27.关于“在围绕促进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方面学习的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一是将全县关于经济、交通、民生等重要领域会议精神及政策文件纳入周五集中学习。76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谈思路、谈认识、谋发展。二是与市委编办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对标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625-30日,参加由市委编办带队赴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的考察学习活动,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做法、改革成效以及岗编适度分离工作主要做法、典型经验进行了学习交流,进一步拓宽了工作思路,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系统思维和资源整合思维。

2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与机构编制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制定编办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通过健全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29.关于“领导班子责任落实不够,党支部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一岗双责’做的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以党建引领激发机构编制新动能。

30.关于“以案说法,‘举一反三’的政治敏锐性不够强”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达到“以案促改,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二是将召开警示教育会议与“三会一课”的有机结合,确保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1.关于“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2020年以来派驻纪检组多以列席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监督检查与编办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不深入,日常监督精准化、具体化不够,监督效果欠佳”问题。

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对编办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协调,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32.关于“对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本身关注多,但对改革后续工作深层研究不够”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评估工作,巩固改革成果、提高单位履职能力。二是就事业单位改革、乡镇改革等后续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运行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共形成问题调研报告2篇。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5015058;邮政信箱:肃宁县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三楼县委编办办公室;电子邮箱:dldlbgs58.com

 

 

中共肃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102日        

来源:肃宁县编办
责任编辑:肃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