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懒政怠政不作为...
发布时间: 2016-04-21 点击次数:?
沽编办字〔2016〕2号
沽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专项清理
有关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县编委办牵头对“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不按照中央、省和市规定下放、承接和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环节多、时限长、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等“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方面的突出问题,精准查摆、坚决整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二、重点清理任务
(一)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方面重点任务。对中央、省和市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是否做到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衔接、无缝对接,是否存在中途截留、放虚留实、减责保权、明减暗增等行为,以及片面强调客观理由不接不管、不落实到位的问题。对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是否仍在以登记、年检、认定、认证、审查等形式变相实施审批;对已经下放的审批事项,是否仍通过备案、盖章、发证等形式控制下级审批,下级承接是否能够真正做到落到实处。
(二)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方面重点任务。各级政府部门目前保留实施的审批事项,是否存在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擅自增加审批要素条件和审批环节流程,要求提交无关联材料繁多,内容格式苛刻;审批要件涉及多个部门相互冲突,结果互为前置;审批环节和流程设计拖沓冗长,程序繁杂琐碎;审批标准随意和自由裁量权过大,越权违规操作。
(三)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重点任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机制是否健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是否存在事中事后监管跟进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是否以批代管、只批不管;对已经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前置审批事项,审批部门是否与工商部门进行有效信息沟通及工作衔接,是否存在审批部门未能及时履行职责出现无证运营、监管缺失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按照“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有关精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重点清理任务开展自查整改,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问责清单,落实周报告制度,于每周四12:00前将本周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加盖公章并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后报编委办(政府前楼112室)。县编委办作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问题专项清理牵头单位,将按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列出的“三个清单”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清理活动作为落实“一问责八清理”和机关作风整顿的具体举措,作为深化本部门本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谋划、抓部署、抓督促、抓落实。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目标,细化实化举措,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扎实推进。要严格按要求列出并报送“三个清单”,对清理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对拒不整改、不积极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
问题专项清理责任单位名单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
问题专项清理责任单位联系人报名表
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
问题专项清理清单
沽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
沽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印发
附件1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专项清理责任单位名单
(25个)
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和地震局、民政和民宗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农牧局、农业生产办、农机办、商务和工信局、卫计局、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粮食局、档案局、文广新局、地税局、水城办
附件2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懒政怠政
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专项清理责任单位
联系人报名表
部 门 |
姓 名 |
所在处室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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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专项清理清单(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