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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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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教育和体育局职能配置、内...

发布时间: 2020-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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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印发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机构改革方案》(秦办字〔2019〕
7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教育和体育局(简称区教育和体
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
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教育工委)与区教育和体育局合
署办公。
第三条 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
组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接受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教育工作领
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和体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
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区
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中共秦皇
岛市北戴河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处理中共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区委教
育工委、区教育和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
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
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教育督导委员会与区委
教育工委合署办公,接受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教育工作领导
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区直相关部门履行
教育职责进行督导评价,开展教育难点热点问题和重大教育事项
专项督导。
第五条 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
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
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
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三)指导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
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所属单位的贯彻落实。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
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
全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六)统筹管理教育和体育系统人才工作。
(七)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工作。落实教育和体育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
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八)负责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九)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教育
和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
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
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
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
育教学政策,推进素质教育。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成人
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
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推进全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全区各类教
育统一考试工作。
(十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
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全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规划指导全区汉
语国际推广工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
(十七)负责全区教师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
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教师教
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
门组织实施教育和体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
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
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十九)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
督管理。承担北戴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教育督
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指导全区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二)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服务体
系,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
制改革。
(二十三)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
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
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
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
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五)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
年体育工作。
(二十六)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
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二十七)指导、管理全区体育外事工作,推动全区体育的
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八)组织开展全区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
果推广。
(二十九)指导全区性体育社团工作。
(三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六条 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
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
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
第七条 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和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北戴河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
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保密,
综合协调、文史、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
教育和体育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普
法工作、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行政执法监督
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
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单位离退休
干部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语言文
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及组织语言文字测试工作。承办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教育和
体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
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指导所属单位党的基
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民办学校和中小学
党建工作。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党的统一战线和党外知
识分子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负责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教育和体育系统抵
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及其他涉
及教育和体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工会、
妇联、共青团等群团工作。组织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关心下一代
工作。做好教育和体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适
龄学生征兵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体育宣传工作,推动体育文
化建设,发布重大体育新闻,组织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
负责局系统信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
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
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承担区委教育工委的日常工作。
(二)教育和体育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
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拟订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拟订普通高中教育
的发展政策。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拟订基础教育的
教育教学政策,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负责全区中小学教材教辅
的选订和管理。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相关工作。负
责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队伍建设和德育工作评
优评先。指导中小学劳动教育、校外教育。协调指导中小学研学
旅行、体验教育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与
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
订教育教学指导政策。组织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
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少数
民族教育工作。拟订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学前
教育机构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分类管理。指导学前教育教学改
革,指导儿童早期教育工作,提升保教质量。负责指导全区民办
学前教育机构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
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
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以及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
全的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负责查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和无证办学行为,负
责民办教育从业人员准入资格认定及培训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
等以下民办学校的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归口管理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外
籍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承担融入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相关工作。
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工作、竞技体育发展、体育产业发展规划
草案。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积极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指导
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工作。
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
炼标准实施。负责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
指导区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学研究攻关,
负责体育科研成果的推广。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参加国
内、国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拟订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
拟订全区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
协调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
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青少年
体育工作研究和相关培训。负责制定全区体育竞赛制度。负责区
运动会和区级单项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体育产
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负
责体育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
位(场所)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做好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策划、组织地
方性品牌赛事。统筹协调由区承办的国内外、省市内重大体育比
赛的组织工作。负责发展、规范、管理和监督单项运动协会及体
育类社团、民办非企业体育组织工作,鼓励、支持体育社会团体
按照其章程,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交流工作。
(三)计财股
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小学布局结构调
整,审核普通高中和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等
事项。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指导所属基层单位
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
责全区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
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
育专项经费管理,提出上级下达和区级的教育事业费预算使用建
议计划。负责所属基层单位内部审计、指导所属基层单位财务管
理。承担全区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四)人事股
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
(园长)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
作,指导全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
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按规定承办区教育和体育系
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本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
务,参与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检查区教
师教育机构建设和工作计划的实施。负责家庭教育工作。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发
现培养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岗位
设置和各类人员聘用管理工作。拟订教育和体育系统教育培训计
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机关和所属单位考核、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区委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
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
检查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区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
作。承办区委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
会办公室与区委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八条 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和体育局行政编制 12 名,
股级领导职数 4 名。
部门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九条 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
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十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区
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