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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多措并举做好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后半篇文章”

时间: 2021-06-03 15:45:08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邢台市委编办结合“三基”建设年活动,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借势借力、突出重点,高站位推进改革后续工作

为切实巩固扩大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成果,市委编办积极借势借力,采取纳入市委巡察、擂台赛交流、改革“回头看”等方式,有力推动改革落地落实落细。

一是“点穴式”评估,将改革问效工作纳入市委巡察范围。为了深层次检验改革成果,市委第十轮巡察和市县联动巡察对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进行了巡察,针对巡察发现个别乡镇和街道审批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市委编办采取紧盯问题、上下联动、现场查看等方式,牵头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指导县(市、区)进行专项整改,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点将式”亮相,将改革亮点工作作为擂台赛交流主题。为了晾晒改革工作实绩,市委将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列入2021年第一次乡镇和街道党(工)委书记工作交流擂台赛交流主题,将改革量化排名靠前的乡镇和街道改革亮点工作和有效做法在全市推广,推动全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是“点题式”谋划,将改革回头看融入“三基”建设年活动。市委将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后续工作确定为“三基”建设年活动重要内容,市委编办根据省明确的改革后续重点工作,针对严格落实机构设置、及时补充基层人员、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等方面,印发了“回头看”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县(市、区)深入调研、认真整改、创新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改革成果。

二、固强补弱、提高素质,高标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为切实解决基层治理能力不强的难题,通过补人员、强培训、促规范等方式,持续推动资源下沉,稳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充实人员力量,确保基层事情有人办。为保证基层人员力量满足工作需要,在自上而下为乡镇和街道增加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市委编办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时补充乡镇和街道人员,指导县(市、区)通过从县直部门下沉人员、及时招聘人员等方式补充基层人员,为空编较多的乡镇和街道积极申报人员招聘计划,切实保证基层人员满足工作需要。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基层情优质办。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确保乡镇和街道对新下放审批服务事项有效承接,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指导各县(市、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审批服务人员开展多批次分领域业务培训,大大提升了基层行政执法和审批服务能力。

三是开展案卷评查,确保基层事情规范办。为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市司法局制定了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督导各县(市、区)定期对乡镇和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案卷评查,并督促基层执法人员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明公正执法,确保基层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

三、健全机制、加强考核,高质量推动基层规范建设

为推动乡镇和街道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对接机制、优化派驻体制、创新考核制度等方式,持续推动基层工作规范化运转。

一是规范新旧体制对接机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乡镇和街道严格按照“4办1队1站2中心”基本框架设置机构,规范新旧体制对接运行机制,严禁仍以旧机构处理日常工作,确保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全部细化分解到各工作机构,提高基层工作质量和效能,推动基层高质量发展。

二是优化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按照“面向基层、面向服务、面向群众”的要求,坚持下移工作重心、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条块融合的原则,指导县(市、区)健全完善乡镇和街道与县级派驻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从派驻机构范围、管理权限、管理内容等方面探索形成规范性制度措施。

三是建立季度考核激励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改革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和审批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协调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分别围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和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印发了考核办法、制定了考核细则,明确了考核方式,每季度对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执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确保了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审批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