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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九条措施”激励乡镇干部干事创业

时间: 2020-07-22 16:55:20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巨鹿县以深化乡镇改革为契机,强化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激励乡镇干部干事创业,切实巩固提升乡镇改革成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关心关爱基层一线干部的九条措施》。措施从干部选用、提升待遇、晋升渠道、关心关爱等多个方面入手,落实激励政策,让乡镇干部“政治上受关注、工作上有奔头、经济上得实惠”,全身心投入基层工作。

拓宽三条流动渠道。一是拓宽选拔使用渠道加大从乡镇选拔干部力度,县直机关选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此次乡镇改革,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和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全部从乡镇工作时间较长、工作实绩突出的乡镇事业人员中选拔担任。二是拓宽岗位历练渠道。将工作能力突出的、有培养潜力的乡镇干部安排到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信访等重点岗位挂职锻炼,培养全能型干部。对培养成熟的,及时纳入组织视野。三是拓宽县乡交流渠道。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原则上从乡镇干部中选调。对在乡镇累计工作满20年或在乡镇工作时间较长且年满50周岁,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干部,结合本人意愿和岗位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或离家庭居住地较近的乡镇工作,方便干部工作生活。

完善三项激励机制。一是探索试行事业人员等级晋升制度。按照省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晋升等级,落实相关待遇,拓宽事业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解决晋升渠道不宽等问题。二是建立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乡镇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探索设立基层特设岗位,满足专业技术岗位事业人员职称聘任需要。三是建立差异化奖励制度。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县乡差异化奖励,总体力度向乡镇倾斜。在日常考核、年终考核环节,按照20%的标准掌握乡镇工作人员优秀比例,充分调动乡镇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强化三类待遇保障。一是提高乡镇工作补贴。调整乡镇机关事业人员工作补贴标准,根据乡镇工作年限等设置不同档次,精确落实到人,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20%以上。二是保障乡镇自收自支人员待遇。2021年,乡镇事业自收自支人员(包含转隶人员)按照档案工资100%补助到各乡镇,自收自支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将由县财政全部补助到位,彻底解除乡镇自收自支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落实乡镇事业人员交通补贴。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参照乡镇公务员标准发放交通补贴,落实乡镇干部带薪休假、加班补休制度,保障乡镇干部正常福利待遇“真金白银”激励乡镇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