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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宁晋县委编办细化基础职责 为基层明责定权

时间: 2020-05-15 15:07:58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宁晋县在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中,为有效解决乡镇和街道存在的属地职责不清、县乡关系不顺、基层治理能力薄弱等问题,结合乡镇和街道工作实际,编制了宁晋县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清单和《宁晋县县乡职责交叉事项清单》。

一、梳理细化职责事项清单。通过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以及司法、编制部门共同研讨,从加强党的领导、指导基层自治方面;夯实基层政权、推进民主法治方面;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方面;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方面和统筹区域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方面5个领域,对河北省明确的乡镇、街道89项职责进行细化,梳理出乡镇和街道具体工作共368项,明确了工作周期,承办机构,实施依据等要素。

二、梳理细化县乡职责交叉事项清单。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职责交叉涉及13个部门,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管理、城市管理以及其他7个领域,30个具体事项。

三、实行清单动态管理,配套建立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明确规定县级职能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名义擅自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和街道乡镇和街道不将本该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和工作随意交给村社区。确需交由乡镇和街道承担的职责,以及需要乡镇和街道配合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由县级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机构编制、司法部门审核并充分听取乡镇和街道意见后,报县级党委政府研究批准。职责和工作的调整涉及行政权力委托、下放的,由县级行政审批或司法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已经政府批准交由乡镇和街道承担的职责和工作,纳入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清单;已经政府研究下放、委托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分别纳入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综合执法清单。

细化职责清单以及县乡职责交叉事项清单构建了基层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基层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进一步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