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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三措并举强力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时间: 2020-03-09 15:44:21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地落实,根据省《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和市《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市委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事项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3个方面,强力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市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部署,成立了以市司法局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市直部门主管领导及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推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注重加强沟通协调和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形成工作合力。

二、制定工作措施。从执法事项清单、执法行为规范、有关文件清理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一是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通过直接赋予、委托等系列措施,以省指导清单明确的3项现有、41项赋权下放、8项委托的行政处罚事项为重点,逐条分析,认真梳理并制定本地本部门执法权力下放清单;二是通过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实现基层执法过程全留痕、可追溯,执法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是按照“谁出台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清理不符合乡镇和街道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文件规定,明确执法边界,依法界定县乡执法范围,避免重复检查,多头多层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三、明确工作步骤。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参照省相关文件,组织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按照“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合法审查、及时备案,清理文件、统一标准,组织培训、提升素质,加强监督、规范行为,跟踪评估、总结经验”6个步骤,具体抓好落实,既理清了责任主体,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有效解决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等权责不匹配问题,构建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在执法层面为全市完成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提供保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