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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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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时间: 2016-11-25 18:01:28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南和县编办主动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着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机构编制资源。

一是规范管编。严格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程序,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由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建议,提交编委会审定;严格执行空编使用计划报批制度,充分发挥好机构编制部门前置把关作用,坚持做到“无编不进人、进人先核编”,切实控住控好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底数;进一步完善实名制管理,建立完善各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台帐,及时动态更新,确保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切实发挥好实名制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科学用编。按照“机构和编制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结合各项综合改革任务,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在机构设置上,坚持“撤一建一”的原则,对改革中新成立的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法规依据严格界定职责,杜绝出现“职责模糊、权责交叉、事无人管”的现象。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大职能和机构整合力度,依法调整优化部门“三定”方案;在编制管理上,坚持“只减不增、减调结合”的原则,统筹编制资源使用,打破机构编制“终身制”。

 三是阳光督编。进一步健全阳光运行和动态管理机制,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公开行政审批及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建立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制度。把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推进“云上编制”建设,建立权责服清单管理系统和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平台;树立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的意识,确保守住机构编制“底线”、不越“红线”。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