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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积极研提评估建议 为改进评估工作建言献策

时间: 2022-09-22 10:18:20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邢台在全面完成机构编制评估试点工作任务的同时,针对市县评估工作中容易出现的评估定位、评估维度、细节把握、队伍建设、结果运用等方面问题,积极向省委编办、市委编委领导提出了5条改进建议。

一、进一步界清评估定位,保证评估立场公正性。评估工作中所要了解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核定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与开展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等有所重叠,且有一定的关联,极易造成对评估工作内涵和定位的理解出现偏差,从而导致评估工作重点不突出,方向不明确。因此,作为承担评估职责的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准确把握评估工作的职能定位,界清评估与其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边界范围,真正区分清评估与检查、考核等工作的差别。在开展评估工作时,机构编制部门要尽量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第三方,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出现,保障评估立场的公正性。

二、进一步拓展评估视角,保证评估维度多元性。受客观条件和主观能力的限制,评估工作易出现只针对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某一项或几项调整、举措开展,视点集中,角度单一,导致评估结果不够全面客观。因此,评估工作要始终站在捍卫机构编制这一党的重要执政资源的高度,以历史的眼光、辩证的观点、系统的思维,客观求实地审视、研究和分析并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既要看现在,又要看过去;既要看现状,也要看发展;既要看近期,也要看长远;既要看现象,也要看本质。使得评估可以对评估事项进行系统、科学评估分析,发现问题与不足,增加评估维度的多元性。

三、进一步注重评估细节,保证评估流程客观性。评估工作必须深入单位职责履行的微观层面,对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执行过程进行科学分解,细化为具体业务,落实到科室和人,由点到线,由线及面,进行网格化的深入剖析,不能走马观花,浅尝辄止。评估要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按照“能量化的就量化,不能量化的就细化”原则,设置可量化、细化的指标,注重“工作写实”,运用数理方法,测算出单位有效工作时间和工作饱满度,作为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具体到业务问题上,既要了解承担每项职责的科室、人数和工作量等,又要重点了解职责履行的具体流程、完成时间等,增强评估过程的客观性。

四、进一步加强评估力量,保证评估队伍专业性。评估工作是新时代机构编制系统一项专业性很强的重点工作,专业化的人员队伍对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议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建立“机构编制评估候选人才库”制度,集中各级各部门业务能手,吸纳组织、人社、财政、审计、法制等部门及高校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入库,并鼓励市直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工作1年以上的科级干部主动报名参加。同时,建立“评估工作动员集训”制度,每次正式开展评估工作前,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集全市评估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培训、制印发放学习手册和资料,不断增强评估人员队伍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提升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五、进一步树立评估权威,保证评估结果能效性。评估结果运用是评估工作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评估机制真正产生推动力的关键,评估结果得不到有效利用,评估机制就会流于形式,成为空谈。机构编制部门带头运用,将评估结果及时转交业务科室,作为调整部门单位职责、机构和编制的参考依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机构编制管理;积极推动组织、人事等部门跟进运用、协调联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调整和评估对象年度考核的依据;将评估结果移送纪检、审计部门,作为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的参考,进一步扩展评估结果的适用场景和范围。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