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编办、省教育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关于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通知》要求,巨鹿县委编办会同县教育局,全力做好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测算工作。
一是坚持统一口径,摸清底数。县委编办会同县教育局,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核定的学校机构名称和编制数进行统计。在校生人数统一以2020年底注册学籍为口径统计,精确统计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数量。统一口径,确保了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是坚持统一标准,准确测算。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农村与城市中小学统一标准,即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1:13.5、小学1:19。依据统计的中小学在校生数量,严格按照标准测算应核编制。根据测算结果,巨鹿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总量达标。
三是坚持严格管理,保障教育编制专编专用。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始终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规范化管理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个重点,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确保教育编制专编专用,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同时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合理制定年度教师招聘计划,摸清新建招生的学校及新开班级情况,并进行编制概算,进一步保障了教育用编所需,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