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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圆满完成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时间: 2013-04-08 09:22:30 信息来源:邢台机构编制网

 

今年以来,邢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在省局的有力提导下,在邢台市编委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坚持用正规工作流程来严格年检工作标准,通过锐意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年检服务水平,在逐一健全完善档案中核查备案单位登记信息,圆满完成了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一、认真学习,准确掌握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标准依据。针对全市登记管理机关新进人员数量多、部分人员业务不够熟练等实际,我们提前组织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培训会议,专门邀请省登记局李雪松处长和市法制办、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人员,对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登记管理知识进行详细讲解,着重对行政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和财务报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的方式方法进行系统培训,使每名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标准依据,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源头上确保工作质量。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对县市区年检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就具体问题答疑释惑,统筹推进全市工作进度。通过采取有力举措,树立了严格审核、规范办理、依法年检的思想意识。

二、锐意创新,不断提升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工作效能。坚持热情服务、主动服务,通过工作创新进一步提升年检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及时在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邢台市机构编制信息网上,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使登记管理工作深入人心,使事业单位在思想上、认识上得到了提高。二是创新方法提高效率。针对事业单位人员更换频繁,部分人员业务不够熟练的实际,及时在互联网上公布年检操作步骤、流程图和年检时容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实行一次性告知。统筹安排工作进度,实行分时段分系统年检,对下属事业单位较多、情况较复杂的,提前集中办理;对资料不齐、不符合年检条件的,充分作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地处偏远的,提前电话沟通;对不按时年检的,友情提醒、严格督导。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避免了扎堆年检等工作忙乱现象,确保工作能够做实、做细、做深入。三是严格标准规范办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到四不受理,即:年度报告书填写不规范的不受理,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不受理,申请材料没上传的不受理,没有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的不受理。在审查过程中注重审核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材料是否一致,确保了年检工作质量水准。四是多措并举加强监管。通过网络直接利用河北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对拟任法定代表人在编情况进行核查,通过平台核查确认是事业单位法人内部成员的,并符合登记条件的拟任法定代表人予以核准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如确为事业单位法人内部成员的,但尚未办理相关机构编制手续的,督促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符合登记条件后再予以登记,对经平台核查确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向事业单位说明情况后,再做出不予登记的决定。通过信息平台核查拟任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促进了信息平台的应用推广。

三、规范管理,逐一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着力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档案材料进行统一整理、规范和完善。在年检中再一次全面核对档案,全面清查、审核登记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根据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等规范要求,核实有效材料,剔除无效材料,对不合格的材料该补充的补充,该重新填写的重新填写。为社会和相关事业单位提供阅览、复制、摘录档案提供了相关服务,既充分发挥了档案管理的作用,又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