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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编办: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

发布时间: 2020-04-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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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河北省全面完成了省市县各级机构改革任务。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河北省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乡镇延伸,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制度。同时,大力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特别是统筹城乡基础教育资源,调整优化机构编制资源布局结构。这两个领域的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取得积极成效。

一、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乡镇延伸

河北省着眼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乡镇延伸,不断探索完善基层综合执法制度和执法监管方式。

一是探索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两种实现形式。一种形式是区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在人口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执法任务较重的乡镇,按照“放得下、接得住、运转得好”的原则,将县(市)政府相关部门适宜在基层行使的执法职能下放到乡镇。综合设置行政执法机构,有效整合各类执法力量,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如衡水市118个乡镇已全部按这一形式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另一种形式是跨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对面积和人口规模较小、经济相对不发达的乡镇,在向乡镇政府下放相应执法权限和整合执法力量的基础上,整合现有的各类执法资源,跨乡镇、跨区域设置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一支执法队伍管若干个乡镇”。

二是推进街道治理监管网格 化全覆盖。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等方面的执法检查事项交给街道综合履行。如石家庄市桥西区在17个街道全部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基础上,将11个职能部门1001项检查事项下放到街道,“查”与“处”分离,解决了部门有执法权“管得了看不到”,街道无执法权“看得到管不了”的难题。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网格化管理网络,将全区75平方公里82万人口全部纳入一张网,在每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员,建立“人到格中去、事在网中办、服务零距离”的监管全覆盖格局。

三是构建数字化综合执法监管指挥平台。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有条件的县(市、区)搭建县乡两级综合执法工作平台,构建县区统一完善的指挥体系,对综合执法实行数字化管理。将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单位共同纳入指挥系统,并将公安、交通等部门设置的摄像头与综合指挥中心进行对接。县级综合执法监管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调度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的执法工作。乡级综合执法监管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基层执法工作。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及时发现辖区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置;对一些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乡级综合执法中心上传至县级中心,移交各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四是编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分级编制了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6类行政执法事项,明确各类事项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对象、办理时限等要素,并对外公开,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执法公开。

五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建立联动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增加执法监督渠道,通过手机APP、志愿者意见反馈以及各部门平台热线、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监督。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全省已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如石家庄市桥西区制定《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综合执法巡查制度(试行)》等制度,促进综合执法水平提升。建立基层执法人员的定期培训机制,重点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执法流程及工作要求等,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推动编制资源向基础教育领域倾斜

围绕改善民生,大力推 进公益 事业单位改革,调整和优化机构编制供给结构,做大做强公益服务事业。为统筹城乡基础教育资源,2018年12月,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城乡统一、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城乡统一、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着力解决“乡村弱”“城镇挤”“大班额”等问题。

一是坚持城乡统一。坚持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职工与学生比,小学为1∶19、初中为1∶13.5、高中为1∶12.5。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3-4。根据当前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要求,将机构编制资源适当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优先保障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针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1:2.1-2.4)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缩小城乡区域间基础教育服务水平差距。

二是坚持区域统筹。按照省管总量、市管统筹、县管使用的原则,加强省级总量控制能力,强化市级区域统筹能力,扩大县级编制使用能力。省级从严从紧控制编制总量;市级统筹管理本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标准调剂分配到各县(市、区);县级在本区域内自主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现有区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达标的,不足部分可优先在本区域内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平衡,本区域无法解决的,可在上一级区域内调剂平衡。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自2018年起,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原则上每两年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一次。市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各县(市、区)中小学在校学生数,将全市教职工编制数按标准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四是坚持挖潜搞活。坚持盘活存量与创新管理相结合,做好机构编制资源内部挖潜、创新管理、服务发展工作。一方面,将事业单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中精简收回的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加强基础教育等重点公益服务领域,充分发挥现有编制潜力。另一方面,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以市级中小学系统为单位,把部分闲置不能发挥使用效益的空余编制集中起来,建立编制“周转池”,及时向急需区域、特定学校精准相机调控,定向定量投放,助推解决教育发展不均衡造成的学校“大班额”问题。

五是坚持创新机制。继续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严格控制中小学专职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比例,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对适合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今后不再使用教职工编制新进工勤人员。支持雄安新区引进国内外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动雄安新区教育质量与京津相衔接。雄安新区可根据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编制标准,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方式,引导和支持在京的中小学教育资源通过办分校、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向雄安新区疏解转移,不断满足雄安新区发展需要。

来源:《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9年第5期

来源:平乡县编办
责任编辑:平乡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