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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内丘县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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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政字{2016}6

 

内丘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内丘县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

后续监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冀办发[2014]2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向社会公开内丘县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监管清单。形成的《内丘县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清单》共涉及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29个,行政审批事项174项,其中涉及部门本级审批事项156项,政府保留审批事项18项。本通知下发10日内,县政府各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的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清单,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编码、审批事项名称、监管法律法规依据、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县政府、县编委办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机构编制网公开汇总清单。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要按照监管清单中的内容履行职责,建立并落实信用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监管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以及监管记录制度等,不断加强后续监管。

三、实施动态管理。各部门对监管清单要实施动态管理,结合国务院和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进展情况,不断修改完善监管清单并报请县政府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公开。

四、维护市场秩序。各部门对监管清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附件:内丘县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清单

 

 

                                                           丘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

内丘县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清单(2015版).doc

6号文附件表内丘县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清单.pdf

 

 

 

来源:内丘县编办
责任编辑:内丘县编办